申报流程
个人网上申报: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并提交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公示、推荐:申报人所在社保单位审核申报信息,经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评审机构网上审核:评审服务机构按申报条件审核申报材料,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评审服务机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补正内容,申报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申报。
答辩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前需进行现场答辩(初级只评审不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由评审机构短信通知申报人员。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及通过验收后将进行公示,公示工作将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进行。
颁发电子证书:公示无异议后,评审通过人员从网上自行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使用。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不同职称层级对学历和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如申报初级职称,通常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 年及以上可认定 “员” 级;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 年及以上可认定 “助理” 级。申报中级、高级职称的学历要求和工作年限会更高。
工作业绩:需提供能证明自己在专业技术领域工作成果的材料,如项目成果、获奖证书、专利发明、论文著作等。
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一定时长的继续教育,如江苏省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 24 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 2/3。
申报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
业绩材料:如项目报告、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
其他材料:可能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成绩(部分地区或专业有要求)、单位推荐意见、个人承诺书等。
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通常需要加盖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如果申报人是在多个单位参与过项目,那么在哪个单位产生的业绩材料,就由哪个单位盖章。例如,在工程类项目中,若申报人参与了多个不同单位负责的项目,那么每个项目的业绩材料复印件都要由对应的项目所属单位盖章。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且评审要求明确规定需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可能还需要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此外,若业绩成果涉及多个合作单位,可能还需要合作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申报人在合作项目中的参与和贡献。不过,具体要求要以当年武汉市中级职称评审的相关通知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