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化利用(优先)
回收有价物质:废催化剂提铂 / 钯、废溶剂精馏再生、废油提炼、废旧电池回收金属。
能量回收:焚烧产热 / 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替代燃料 / 原料)。
无害化处置(无法资源化时)
表格
处置方式 技术要点 适用范围 核心要求
焚烧 850℃以上高温氧化,配烟气净化(除尘、脱酸、脱硝、二噁英控制),减容 90%+ 有机废液、废油、医疗废物、农药废物 烟气 / 残渣 / 飞灰达标,飞灰需稳定化后填埋
填埋 双层防渗(HDPE 膜 + 黏土)、渗滤液 / 气体导排、监测井;仅接收预处理达标废物 稳定化残渣、无机盐、难降解无机物 浸出毒性达标,长期隔离不渗漏
固化 / 稳定化 水泥 / 石灰 / 药剂固定重金属,降低浸出毒性 重金属污泥、电镀废渣、焚烧飞灰 浸出液符合 GB 5085.3
化学处理 中和、氧化还原、沉淀、络合分解 酸碱废液、含氰 / 重金属废液 达标排放或进入后续处置
等离子体熔融 1300–1500℃+,有机物彻底分解,无机物成稳定玻璃体 飞灰、重金属废渣、难熔危废 玻璃体可资源化,无二次污染
物理处理技术
沉淀 / 过滤 / 压滤
用于废水、污泥,把固液分开,减量化。
吸附
活性炭、树脂吸附有机物、重金属。
蒸馏 / 精馏
回收废溶剂、废油,实现资源化。
离心、脱水、干燥
降低含水率,方便后续处置。
法规与标准(必须满足)
是否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
当地是否限制填埋、鼓励焚烧 / 资源化
排放、浸出毒性、处置残渣标准
跨省转移、资质许可、联单管理要求